OBL-ART7-01Binding

判断产品是否属于"重要产品"并适用正确的合格评定程序

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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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 7(1)Art. 7(2)Art. 32Annex IIIAnnex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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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阅附件III。如果产品的核心功能与所列类别之一(如VPN、密码管理器、防火墙、 浏览器、操作系统、路由器或智能锁)相符,则为I类或II类"重要产品"。这对合格 评定有重大影响:无适用协调标准的I类产品需要公告机构;II类始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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