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ART22-01Binding

對產品進行實質性改造並將其投放市場的任何人將成為製造商

適用於
ManufacturerImporterDistributor
來源引用
Art. 22(1)Art. 22(2)Art. 13Art.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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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規則適用於正常供應鏈之外對產品進行改造並重新投放市場的任何人。如果您對產品 進行客製化,將其整合到改變其安全屬性的更大系統中,然後商業販售該系統,根據 《網路韌性法案》,您可能被視為改造部分的「製造商」。這將要求對您的改動進行 新的風險評估、編制技術文件、出具歐盟合格聲明、貼附CE標誌並完成合格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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