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ART19-01Binding

在投放歐盟市場前核實產品符合性

適用於
Importer
來源引用
Art. 19(1)
Last reviewed

在歐盟進口並銷售產品前,請核查合規文件。確認製造商針對此產品類型進行了正確的合格 評鑑,CE標誌已存在,歐盟符合性聲明(或性能聲明)可供取得,且製造商已正確標示產品。 這些核查是您的責任——您不能只是信任製造商而不加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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