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ART32-01Binding

在将产品投放市场前选择并完成正确的合格评定程序

适用于
Manufacturer
来源引用
Art. 32(1)Art. 32(2)Art. 32(3)Art. 32(4)Annex VIII
Last reviewed

在欧盟投放产品之前,须完成合格评定——正式核实其符合《网络弹性法案》的安全要求。 大多数产品可使用A模块进行自我评定。但如果产品属于"重要"(附件III)或"关键" (附件IV),则适用更严格的规则,可能需要公告机构。选择错误程序属于第64条项下 的正式不合规。

需要进一步指导或有任何疑问? 联系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