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ART13-06Binding

確保投放市場時不存在已知可利用的漏洞

適用於
Manufacturer
來源引用
Art. 13(6)Annex I Part I §3
Last reviewed

您不得在明知存在可被利用之安全漏洞的情況下出貨產品。在每次發布前——包括軟體更新—— 對照已知漏洞資料庫(例如NVD和EUVD)檢查您自己的程式碼和所有第三方元件。 發現問題後在出貨前修復。

需要進一步指引或有任何疑問嗎? 聯絡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