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ART6-01Binding

確保產品符合基本網路安全要求(附件I 第I部分)

適用於
Manufacturer
來源引用
Art. 6(a)Annex I Part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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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盟銷售產品之前,產品必須滿足附件I 第I部分列出的安全特性。這包括:上市時 無已知可利用漏洞、安全預設配置、資料保護、接收更新的能力、有限的攻擊面以及 事件偵測能力。附件I 第I部分是產品必須通過的技術核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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